2021年第44號
(總第683號)
牟定縣審計局辦公室
牟定縣森林公安局業(yè)務技術用房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guī)定,牟定縣審計局于2020年8月13日至11月16日,對牟定縣森林公安局業(yè)務技術用房建設項目竣工決算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評價
牟定縣森林公安局業(yè)務技術用房建設項目整體于2018年9月20日開工,2019年11月26日竣工,并組織了驗收,工程質量等級核定為合格。該項目實際完成總投資256.37萬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資207.65萬元,待攤投資26.66萬元,其他投資22.06萬元。
審計結果表明,牟定縣森林公安局業(yè)務技術用房建設項目基本能執(zhí)行建設程序,但審計也發(fā)現工程項目多結算工程價款的問題。
二、審計發(fā)現的主要問題
多結算工程價款3.57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針對審計發(fā)現問題,牟定縣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對多結算工程價款3.57萬元的問題,責令牟定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原牟定縣森林公安局)進行整改,調整會計賬目。
針對審計發(fā)現問題,牟定縣審計局建議:建議牟定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原牟定縣森林公安局)積極爭取資金,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及時結清應付款項。
四、審計發(fā)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牟定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原牟定縣森林公安局)在收到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書后,已按照審計結果調整了工程價款及會計賬目,并于2021年11月12日支付了應付弱電工程款3.7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