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投公路建設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 12 月 10 日向本機關提出關于《牟定至元謀高速公路(牟定段)第四施工總承包部第一項目經理部田壩心、起家村特大橋施工便道及鋼筋加工場等附屬工程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審批的申請,本機關受理后,經依法審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于2025年 1 月 22 日作出了關于準予《牟定至元謀高速公路(牟定段)第四施工總承包部第一項目經理部田壩心、起家村特大橋施工便道及鋼筋加工場等附屬工程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的行政許可決定,現(xiàn)予以公開。
牟定縣行政審批局(簽章)
2025年1月24日
注:行政許可決定的公開方式可以采取網(wǎng)絡、公告公示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