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
(一)獎勵扶助對象及認定標準
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本人戶籍為農村居民(含半邊戶);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無違法多生育行為;
4.現只有一個孩子或依法生育的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5.年滿60周歲(迪慶州年滿55周歲);
6.本人或配偶必須有生育史。
(二)補助標準:
獨生子:960元/人/年,獨生女:1080元/人/年。
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
(一)扶助對象: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后未再生育或收養(yǎng)子女的家庭。
(二)資格認定標準
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須年滿49周歲。
2.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收養(yǎng)一個子女。
3.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
(三)補助標準:
2022年7月1日起,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7080元/人/年);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5520元/人/年)。
三、特別扶助其他家庭
(一)發(fā)放對象:因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導致并發(fā)癥,經縣級以上衛(wèi)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鑒定達到三級(含三級)以上的申報條件及程序,憑鑒定結論確認申報。
(二)補助標準:
2022年7月1日起,一級計劃生育手術并發(fā)癥人員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20元(6420元/人/年);二級計劃生育手術并發(fā)癥人員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90元(4680元/人/年);三級計劃生育手術并發(fā)癥人員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60元(3120元/人/年)。
四、失獨家庭一次性撫慰金
(一)發(fā)放對象: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獨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養(yǎng)子女的家庭。
(二)資格認定標準
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登記在我省,單親家庭本人戶籍登記在我省;
2.夫妻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yǎng)一個子女;
3.獨生子女死亡;
4.未再生育或收養(yǎng)子女;
5.女方年滿49周歲,單親家庭本人年滿49周歲;
6.獨生子女死亡時符合《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28條第一款“無兄弟姐妹(包括同胞、繼、養(yǎng)兄弟姐妹)”的標準并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三)補助標準:
5000元/戶(夫妻、喪偶),2500元/戶(離異)。
五、計劃生育獨生子女保健費
(一)發(fā)放對象:
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自辦證之月起至子女14周歲之月止。
(二)補助標準:
5元/人/月(父母雙方)
六、云南省“獎優(yōu)免補”對象資格認定標準
(一)教育獎學金
1.獎勵對象:農村獨生子女、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中再生育或者合法收養(yǎng)的未成年子女。
2.資格認定標準
⑴農村獨生子女:父母自愿放棄生育二孩,終身只生育一個孩子,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落實了長效避孕節(jié)育措施的農村居民。
①獨生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就讀(非復讀生);
②獨生子女當年考取并就讀高中階段學校(包括普通高中、中專、職業(yè)高中和技工學校)、國民教育全日制大學專科和國民教育全日制大學本科。
⑵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中再生育或者依法收養(yǎng)的未成年子女: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家庭,正在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子女(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傷病殘子女、再生育子女、依法收養(yǎng)的子女)納入獨生子女全程教育獎學金獎勵制度范圍。
①夫妻依法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②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
③依法再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yǎng)一個未成年子女。
3.補助標準:
小學:160元/人/年,初中:260元/人/年,高中:1000元/人/年,大專:1200元/人/年,大學:2000元/人/年。
(二)升學加分
1.獎勵對象:農村獨生子女
2.資格認定標準:
⑴父母是自愿放棄生育二孩,終身只生育一個孩子,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落實了長效避孕節(jié)育措施的農村居民;
⑵本人必須是應屆畢業(yè)生;
⑶參加升學考試的。
(三)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居民醫(yī)保減、免個人承擔費用
1.補助對象:
⑴農村居民獨生子女父母及年齡不滿18周歲的獨生子女;
⑵只生育兩個女孩且采用絕育措施的農村夫妻。
2.農村居民獨生子女家庭補助對象資格認定標準:
父母自愿放棄生育二孩,獨生子女為2015年12月31日24時前出生,終身只生育一個孩子,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落實了長效避孕節(jié)育措施的農村居民。
3.雙女絕育夫妻補助對象資格認定標準
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⑴夫妻雙方均為云南省農村居民;
⑵夫妻雙方合計只生育(或合法收養(yǎng))過兩個女孩,且夫妻一方施行了輸精管或輸卵管結扎手術。再婚夫妻再婚前后生育的子女數合并計算;
⑶夫妻生育(或合法收養(yǎng))的第二個女孩必須是2015年12月31日24時前出生(或合法收養(yǎng));
⑷離婚或喪偶的單親家庭,離婚或喪偶前只生育(或合法收養(yǎng))過兩個女孩,且本人或原配偶施行了輸精管或輸卵管結扎手術。
4.免除對象:部分參加城鄉(xiāng)居民醫(yī)保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夫妻。
資格確認條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夫婦,參加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助。
⑴依法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⑵獨生子女死亡或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傷病殘;
⑶不能再生育子女或不具備合法收養(yǎng)子女條件;
⑷女方年滿49周歲(因喪偶或離婚形成的單親家庭,單親一方須年滿49周歲);
⑸參加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未參加職工醫(yī)療保險。
5.補助標準:
1、農村居民獨生子女父母及年齡不滿18周歲的獨生子女、只生育兩個女孩且采用絕育措施的農村夫妻,180元/人/年。
2、部分參加城鄉(xiāng)居民醫(yī)保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夫妻,參加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助,即全部免除當年參加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
(四)年滿60周歲的農業(yè)人口獨生子女父母養(yǎng)老生活補助
此項政策我省已調整合并入國家計生“三項制度”中的“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
注:我縣“獎優(yōu)免補”對象資格確認定中除雙女絕育夫妻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夫妻免除城鄉(xiāng)居民醫(yī)保個人承擔費用外,其余資格確認都需要提供《云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云南省農業(yè)人口獨生子女家庭獎勵兌現證》原件進行審核,無《云南省農業(yè)人口獨生子女家庭獎勵兌現證》的都不符合資格確認。